发布时间:10-31 15:48 阅读:6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申请条件
一、软件作品条件
1. 原创性要求:
o 申请登记的软件必须是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完成的原创作品,具有独创性。
o 软件作品应包含计算机程序(源程序或目标程序)和与其有关的文档,如软件需求说明书、设计说明书、用户手册等。
2. 表达形式要求:
o 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形式,而非思想、概念、发现、算法、处理过程和运行方法等。
o 软件作品应已经固定了表达形式,并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3. 发表要求:
o 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已经发表过的作品。发表是指以赠送、销售、发布和展示等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
o 仅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该软件不属于发表,通过鉴定的软件和在科技成果研讨会等单纯以学术性讲座为目的形式介绍软件也不属于发表。
二、申请人资格
1. 适格主体:
o 申请人应当为软件开发者,或其他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组织或个人。
o 包括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在中国境内有经常居所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
2. 权利归属:
o 申请人应当拥有申请登记软件的著作权,或经原著作权人授权进行登记。
o 如果是基于原软件开发的新作品,需要提供原著作权人的授权证明。
o 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承受人需要提供相应的权利承继、受让或承受的证明文件。
三、申请材料
1. 申请表:
o 填写完整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包括软件名称、版本号、开发完成日期、申请人信息等。
2. 身份证明:
o 个人申请者: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o 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者: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团法人证书复印件等。
3. 软件鉴别材料:
o 源程序: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的源程序(不足60页全部提交),每页不少于50行(结果页除外)。
o 文档:提交用户手册、设计说明书等任选一种文档的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每页不少于30行(结果页除外)。
4. 其他证明文件:
o 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项目任务书(如有)。
o 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如适用)。
o 权利继承、受让或承受的证明(如适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真实性与完整性:
o 申请人需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缺失或虚假信息导致申请被驳回或撤销。
2. 费用缴纳:
o 根据国家规定,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缴纳相应的登记费用。申请人应及时缴纳费用,避免因逾期缴纳而影响申请进度或被撤销申请。
3. 审查与公告:
o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将颁发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o 申请人可以在指定时间内领取登记证书,并享有软件著作权所带来的各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