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29 15:19 阅读:6
食品经营许可证书申报条件
一、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书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合法主体资格:
o 申请者必须拥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2. 经营场所要求:
o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
o 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3. 设备设施要求:
o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
o 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4.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o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 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o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6. 法律法规遵守:
o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食品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审批流程
1. 提交申请:
o 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 材料审查:
o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将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 现场核查:
o 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将进行现场核查,包括经营场所、设备设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检查。
4. 审批决定:
o 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5. 颁发证书:
o 准予许可的,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书。
三、审批时间
1. 常规审批时间:
o 一般情况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2. 颁发证书时间:
o 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