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17 10:46 阅读:6
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审批?
一、申请环节
1. 提交申请:
o 申请人(食品经营者)需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统称“审批部门”)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o 申请可以通过现场提交、网上申报等方式进行。
2. 申请材料:
o 申请书:需明确填写申请事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关键信息。
o 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o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健康证复印件。
o 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证明(如租赁合同、产权证明等)。
o 经营场所平面图及布局图,包括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
o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包括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
二、受理环节
1. 材料审查:
o 审批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o 如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会当场或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发给《补正材料通知书》。
2. 受理决定:
o 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审批部门会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与决定环节
1. 实质性审查:
o 审批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包括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o 现场核查主要检查经营场所的布局、设备设施配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2. 审查决定:
o 经过审查,如认为申请人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的条件,审批部门会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o 如不符合条件,会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制证与发证环节
1. 制作证书:
o 审批部门在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后,会即时生成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电子证书。
2. 通知与领取:
o 审批部门会通知申请人可获取行政许可电子证书,或申请人可凭《受理通知单》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纸质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