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14 15:23 阅读:6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书:申办条件
一、基本申办条件
1. 经营范围要求:
o 申请机构的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演出经纪”或相关字样,表明其具备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资质和意图。
2. 专业人员与工作场所:
o 申请机构需要具备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专业人员,特别是演出经纪人员。这些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组织、策划和执行工作。
o 同时,申请机构还需要提供固定的工作场所,该场所应能够满足营业性演出活动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需要。
3. 无违法违规记录:
o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申请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规记录,且机构未被吊销过《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这一要求旨在确保申请机构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合规经营的能力。
4. 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o 申请机构至少需要配备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这些人员应持有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以证明其具备从事营业性演出经纪活动的专业能力和资质。
5. 资金要求:
o 申请机构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机构,满足一定的注册资本要求。一般来说,营业性演出团体需有1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演出公司须有1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演出经纪公司须有2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涉外演出公司须有5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这些资金要求旨在确保申请机构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支持其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开展。
二、特殊申办条件(针对特定类型机构)
1. 中外合资经营机构:
o 如为中外合资经营,中方占股比例必须在51%以上。这一要求旨在保护国内演出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同时确保外资机构在参与国内营业性演出活动时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2. 港澳台及外资企业:
o 港澳台及外资企业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时,除满足上述基本申办条件外,还需满足额外的条件,并报文化部审批。这些额外条件可能包括特定的投资比例、经营范围限制等。
三、申办材料准备
在申办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书时,申请机构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以证明其满足申办条件。这些材料通常包括:
•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
• 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身份证明、从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 与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 办公场所和营业设施的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
•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如有);
• 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如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申请登记表、申请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