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0-14 13:35 阅读:6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书:在哪办理?
一、办理地点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国出版物发行业发展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物发行业发展规划。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办理条件
申请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2. 有与出版物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人员数量应不少于5人,其中初级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人。如果经营者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则需要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3. 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网络营销也应有相应的固定经营场所才可办理。
4. 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向所在地地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或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报告应注明经营单位名称、地址、经营者身份证明、工商税务等证明材料。如果是单位申请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也可直接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 审核与办证:各地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或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按照规定进行办证。期间办证人可查询办理进度,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不需要相关费用。
3. 领取证件:办理后,办证人领取证件,张贴在经营场所显眼位置。
4. 换证与年检:在证件有效期满前,需要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正副本、部门审批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换证手续。同时,每年还需进行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