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9-10 09:47 阅读:21
出版物经营许可资质办理流程
一、前期准备
1. 了解法律法规:
申请者需要熟悉《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出版物经营许可的基本要求和流程。
2. 确定经营范围:
明确自己的经营范围,包括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等,以及经营方式(零售、出租、零售出租、投递等)。
3. 准备经营场所:
确保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并提供有效使用证明或租赁合同。对于网上销售,也需要有办公地点和相应的供货合同。
4.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需要取得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
二、提交申请材料
1. 申请报告:
报告应载明以下内容:
o 发行单位名称、地址及出版物存储仓库地址;
o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文化程度、住址、联系方式等;
o 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o 经营出版物出租的经营场所周边200米范围内是否有中小学校。
2. 经营场所证明:
提供经营场所及出版物存储仓库的有效使用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并附上具体位置图。
3. 身份证明:
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复印件,以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 其他材料:
包括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工商部门预先核准的出版物发行企业的名称字号审批表复印件等。
5. 特别材料:
如申请办理电子出版物发行业务的,需提交正版电子出版物进货凭证和发票,且进货总数应不少于400张,并在经营场所备有相应的电子出版物读盘设备。
三、审核与批准
1. 初审:
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初审。
2. 实地核查:
根据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可能会进行现场核查,以确认经营场所、存储仓库等实际情况与申请材料是否一致。
3. 审批:
审核通过后,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会进行审批。
4. 领取证书:
审批通过后,申请者需到指定地点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证书领取后,应张贴在经营场所的显眼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