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9-09 16:03 阅读:15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1. 主体适格:申请人必须为软件的开发者,即实际参与软件设计、编程、测试等创作过程的个人或组织。
2. 权利清晰:申请人在申报前需确保对所申请的软件著作权拥有完整的权利,包括原始权利或经合法转让、继承等获得的权利。
二、软件作品要求
1. 原创性:申报的软件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即在表达方式、结构、算法等方面具有显著的创新和差异,不得是对现有软件的简单复制或模仿。
2. 完整性:软件作品应是一个完整的作品,包含源代码、目标代码、相关文档(如用户手册、设计说明书等)等必要部分。
3. 固定性:软件作品应已固定在某种有形载体上,如光盘、硬盘、U盘等,以便于存储、复制和传播,软件作品应已公开发表,即已通过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复制品,或在学术会议、技术展览等公开场合展示软件。
三、申报材料要求
1.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表中应包含软件的基本信息、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权利归属情况等内容。申请表需签名或盖章确认。
2. 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源代码、目标代码、用户手册、设计说明书等,用于证明软件的原创性和完整性。这些材料需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3. 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等。对于组织申请人,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这些文件用于确认申请人的身份和资质。
4. 其他证明文件:如合作开发协议、权利转让合同、继承证明等,用于证明申请人的合法权利或软件作品的权利归属情况。
四、申报程序要求
1.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提交至国家版权局或指定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
2. 形式审查:登记机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如材料不符合要求,登记机构将通知申请人进行补正。
3. 实质审查:在形式审查通过后,登记机构将对软件进行实质审查,确认软件是否具有独创性、完整性等要求。实质审查是软件著作权申报的关键环节,将直接影响申报的成功与否。
4. 颁发证书:经审查合格的软件将颁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软件著作权的法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