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9-06 09:58 阅读:7
营业性演出许可办理要求
一、申请主体资格要求
1. 依法设立:申请主体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公司、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或个体演员。这要求申请者具备合法的法律地位和相应的资质。
2. 经营范围:对于公司而言,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包含“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或类似表述。
二、专业人员与资金要求
1. 专业人员:申请主体需要拥有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特别是演出经纪机构,必须拥有至少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且这些人员需持有有效的演出经纪资格证书。
2. 资金实力:申请者需具备与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以确保能够顺利开展营业性演出活动。
三、场地与设备要求
1. 演出场地:申请者必须拥有或租赁适合演出的场地,该场地需符合国家关于营业性演出场所的相关规定,包括安全、卫生、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2. 设备设施:演出所需的器材设备应齐全、完好,能够满足演出的需要。
四、守法与信誉要求
1. 守法记录:申请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机构无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吊销过《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
2. 信誉良好: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声誉,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五、申请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法人身份证相关文件
3)企业章程原件扫描件
4)股东相关材料
5)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扫描件
6)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