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9-06 09:32 阅读:7
营业性演出许可申报材料
一、引言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由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颁发的,旨在管理和规范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二、基础申报材料
1. 申请登记表:填写并提交《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登记表》,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部分地方已实现网上申报,申请者可根据当地要求选择线上或线下提交。
2. 营业执照副本: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对于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需提供相应的法人证书或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验证其身份信息的真实性。
三、专业人员资质材料
1.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明:至少需提供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这些人员需持有有效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以证明其具备从事演出经纪业务的资格和能力。
2. 专业人员简历及联系方式:提供演出经纪人员的详细简历,包括工作经验、教育背景等,并附上其联系方式,以便审核部门进一步核实。
四、场地与资金证明材料
1. 场地证明:提供演出场地的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复印件,确保场地符合安全、消防等要求,并具备举办营业性演出的基本条件。
2. 资金证明:提供验资报告、银行流水等资金证明材料,以证明申请者具备与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
五、演出相关材料
1. 演出节目单及视听资料:提交详细的演出节目单,以及与之对应的视听资料(如视频、音频等)。
2. 参演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提供参演的演员、乐队成员等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对于外籍或港澳台演员,还需提供相关的入境许可和居留证明。
3. 书面同意函件:如演出涉及未成年人或需要其他单位或个人同意的情况,需提供相应的书面同意函件。如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需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如与第三方合作举办演出,需提供合作方的书面同意函等。
六、其他补充材料
1. 演出合同或协议:如已签订演出合同或协议,需提供相关文件的复印件。这些文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演出时间地点、费用结算等事项。
2. 宣传材料:提供演出的宣传海报、传单等宣传材料,以便审核部门了解演出的宣传内容和方式。
3. 其他相关证明:根据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