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9-05 11:23 阅读:7
食品经营业务许可办理条件
一、经营场所条件
1. 适应性与整洁性:食品经营者应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这些场所应保持环境整洁,无交叉污染的风险。
2. 距离与隔离:经营场所应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同时,经营场所内部也应进行合理布局,确保不同功能区域之间的隔离和卫生。
二、设备设施条件
1. 必要设备:食品经营者应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这些设备设施应包括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等。
2. 合理布局:设备设施应合理布局,确保食品在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过程中不受污染。特别是要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之间的交叉污染。
三、人员与制度条件
1. 专业人员:食品经营者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这些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
2. 规章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如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