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8-28 14:48 阅读:7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准备阶段
1. 明确申请资格: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增加“演出经纪”
2)法定代表人必须是中国大陆公民
3)需要有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
2. 准备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法人身份证相关文件
3)企业章程原件扫描件
4)股东相关材料
5)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扫描件
二、提交申请阶段
1. 选择受理部门:
o 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o 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则向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 提交申请材料:
o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按照要求整理成册,提交至指定的受理部门。
o 受理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审核审批阶段
1. 初审:
o 演出管理经办人负责受理辖区内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并对材料进行初审。
o 初审过程中,经办人会仔细核对申请材料的各项内容,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2. 复审与决定:
o 初审通过后,申请材料将提交给主管演出局领导进行复审。
o 主管演出管理经办人根据局领导意见作出批准与不批准的决定。
o 审批过程中,可能会根据需要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勘查或要求补充相关材料。
3. 颁发证书:
o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文化主管部门将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o 申请人需凭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