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8-28 14:37 阅读:7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要求
一、基本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增加“演出经纪”
2)法定代表人必须是中国大陆公民
3)需要有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
二、人员与机构要求
1. 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
o 申请者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需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守法意识,在申请之日前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2. 机构信誉:
o 申请者所在机构需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口碑,无被吊销过《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3. 外资公司特别要求:
o 对于中外合资或外商独资的演出经纪机构,中方占股比例必须在51%以上。这是为了保护我国文化产业的安全和利益,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申请材料要求
1. 基本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法人身份证相关文件
3)企业章程原件扫描件
4)股东相关材料
5)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扫描件
2. 专业人员材料:
o 备案过的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身份证明及演出经纪资格证复印件。
3. 业务相关材料:
o 演出经纪业务计划书或相关项目说明材料。
o 如有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等需求,还需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复印件。
4. 其他材料:
o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演出协议、场地证明等。
四、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
o 按照上述要求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
2. 提交申请:
o 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当地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或指定的审批部门。
3. 受理与审查:
o 审批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登记,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受理后,审批部门将对申请材料和申请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
4. 审批与颁证:
o 审查通过后,审批部门将向申请者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