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8-15 09:55 阅读:10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
一、准备申请材料
1. 申请书:
o 详细说明单位或个人基本情况、申请事项及理由。
o 应载明发行单位名称、地址及出版物存储仓库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文化程度、本市详细住址、住宅及移动电话号码等;经营范围(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经营方式(零售、出租、零售出租、投递);以及经营出版物出租的经营场所周边200米范围内是否有中小学校。
2. 身份证明:
o 申请者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o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 职业资格证书:
o 经营者应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 经营场所证明:
o 用于出版物发行的固定经营场所及出版物存储仓库的有效使用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o 经营场所及出版物存储仓库的具体位置图,标明经营场所及仓库所在地的门牌号码、左右相邻店铺名称及附近的明显参照物。
5. 工商注册登记文件:
o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如已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6. 其他材料:
o 如申请电子出版物发行业务,需提交正版电子出版物进货凭证和发票,且进货总数应不少于400张,并在经营场所备有相应的读盘设备。
o 其他根据当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
二、提交申请
1. 现场申请: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当地新闻出版广电局或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2. 网上申请:登录各地政务网,找到相关事项进行网上申报办理。
3. 邮寄申请:部分地址支持双向邮寄资料办理,可将申请材料邮寄至指定地址。
三、审核与审批
1. 初审:
o 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检查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o 初审无误后,予以受理,并告知后续审核流程。
2. 审核:
o 受理后,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详细审核,并可能进行现场勘查,核实经营场所和存储仓库的实际情况。
o 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将通知申请者补充或修改材料。
3. 审批:
o 审核通过后,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进行审批,并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o 审批时间根据当地规定而定,一般为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
四、领取证件
1. 缴纳费用:
o 审核通过后,需按照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如有)。
2. 领取证件:
o 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o 领取时需核对证件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并妥善保管。
五、后续管理
1. 持证经营:
o 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后,需在经营场所显眼位置张贴许可证。
o 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
2. 年度报告:
o 持证经营期间,需定期提交年度经营报告,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3. 许可证延续与变更:
o 许可证到期前需提前申请延续。
o 如需变更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信息,需及时办理变更手续。